確認發貨日期
確認訂單——確認貨物價格,貨量。
確認合同——確認好合同的成交條款,終發貨量,貨物價格,晚出運船期。
通知聯系貨代
通知國內代理,聯系國內貨代準備清關單證。
清關單證:B/L,發票,裝箱單,合同,原產地證,質檢證書,包裝聲明等(單證需根據具體的品名,進口國家等具體而定)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海關的稅款繳納證書后,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進口稅款。我國《海關法》對進口貨物納稅期限的規定與出口貨物的相同。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正常CIF價格為完稅價格。CIF價格不能確定時,完稅價格由海關估定。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時,原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以及保險公司證明,承運人溢裝、漏卸的證明等有關材料。原出口貨物海關已出具出口退稅報關單的,應交回原出口退稅報關單或《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海關核實無誤后,驗放有關貨物進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