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發貨日期
確認訂單——確認貨物價格,貨量。
確認合同——確認好合同的成交條款,終發貨量,貨物價格,晚出運船期。
通知聯系貨代
通知國內代理,聯系國內貨代準備清關單證。
清關單證:B/L,發票,裝箱單,合同,原產地證,質檢證書,包裝聲明等(單證需根據具體的品名,進口國家等具體而定)
在報關時,報關人除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外,還向海關交驗下列單證:提貨單、裝貨單、運單、發票、裝箱單、保險單、進口貨物許可證。必要時,還應向海關交驗訂貨合同、產地購運證明及其他文件。 海關收到以上單證后,應進行認真審核,以檢查所申報的進口貨物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進口商應注意貨物的申報期。海關規定,進口貨物應自運輸工具進境之日起l4日內辦理申報。如逾期申報,海關則自l5日起按到岸價每日征收0.05%的滯報金。如超過3個月仍未申報,海關即變賣貨物,在扣除各種費用后,余款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