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在空氣中的氨、胺、硫化氫、甲硫氫、甲硫醇、甲硫醚、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基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化物H2S、VOCs(易揮發的有機物質)類,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機或無機高分子惡臭化合物,在通過內置惰性催化劑的光氧催化廢氣凈化器過程中,在高能紫外線和惰性催化劑的共同作用下,有機或無機高分子惡臭化合物逐步降解轉變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
UV光氧催化設備適用于:工業煙霧、汽車、家具、玩具、家電、自行車等噴漆廢氣,印刷廠,制鞋粘膠各類工業VOC類廢氣、除臭除味凈化處理
UV光氧催化廢氣處理設備不可以用于凈化易燃、易爆或腐蝕性的氣體;經處理后的廢氣須排到室外;內置光管紫外線光束對人的眼睛和皮膚有傷害,請謹慎小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