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中有很多字都可以用到“米”字格的規律。
類是上半部有兩點一豎的字,如:光、尚、當、肖。
二類是下半部有一撇一捺中點一豎的字,如:木、東等等。違反了“米”字格規律去寫這些字,效果一看便知。
無論坐書、立書,寫時眼與紙之間均保持適當距離,應隨書寫字的大小而變。書寫小字宜近,大字宜遠。通常寫中楷、大楷,宜在一市尺左右,寫小字應稍小于這個距離。寫一尺以上大字,應有二尺以上距離,否則難于照顧筆畫與整體結構的關系。
趙孟頫(1254—1322),字子昂,號松雪,松雪道人,又號水精宮道人、鷗波,中年曾作孟俯,漢族,吳興(今浙江湖州)人。元代畫家,楷書四大家(歐陽詢、顏真卿、柳公權、趙孟頫)之一。趙孟頫博學多才,能詩善文,懂經濟,工書法,精繪藝,擅金石,通律呂,解鑒賞。特別是書法和繪畫成就高,元代新畫風,被稱為“元人冠冕”。他也善篆、隸、真、行、草書,尤以楷、行書著稱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