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堂:
為禪門演說佛法的地方。法堂內佛像已不是主體,不少佛寺不設講堂,一般就在大雄寶殿誦讀經書或舉行佛教儀式。
法堂的中央設一座臺,安放案桌(講臺)和法座,臺下設香案,兩側是聽法席。法座背后有一個大的屏風,常常有獅子吼圖。因為佛教常以佛說法比喻為獅子吼。
照堂:
在法堂之后,兩堂實際上為一座建筑物的前后兩個部分,前者為法堂,后者為照堂。寺廟的“主持”如果事情多,就由級別次一等的主持說法,因此不在僧堂(法堂)而在照堂進行,因此設法座。此地在僧堂之后,光線不太好,因此取名“照堂”,希望陽光(佛光)普照之意。這里也是寺廟管理人員如向僧人發布消息、處理事務之所。
方丈院是監院或方丈的正寢之所。一般在寺院的后部單建一處房屋或院落,作為寺院住持的住所。古代維摩居士之石室為方形,長寬皆一丈,故曰“方丈”。后來的方丈室雖為寺院住持的住所,但并不,面積也不大。后來的監院或方丈常在寺院舊房屋中處理公務,一些小型寺院,也不設方丈院,而將寺院內的旁院、跨院作為監院、方丈止息之所。
有的寺院不建碑樓、碑廊而建碑亭,作用與碑樓、碑廊相同。造型亦多為方形,建在臺基上,四面為四根立柱,無門,中間端放大碑。碑亭一般建在寺廟前院或后院兩側,左右各一。也有建在寺廟四角,共四個。碑亭整體一般涂成紅色,頂部要用琉璃瓦。如皇帝賜的御碑,那就只建一座高大碑亭,放在中軸線上,皇權即使在提倡佛法平等的寺院也是至上。
群房:寺院內,天王殿、大雄寶殿等主要建筑物皆建在中軸線上,僧人生活、工作用房則建在院子四周,或單座,或成排,這類房屋稱之為群房。群房主要用途是作客房,用來接待來訪者。此外也做辦公之用,充當會議廳之類。有的寺院還把群房作為法堂、念佛堂,寺院歷史文物陳列室。小型寺院還用來充當齋堂、僧舍等。
幢:
寺院建筑中一種石質立式小品一般由三部分構成:下面為基座,基座上面為幢身,上部為出檐。檐子為幢尖(幢剎)。如果幢身為二層、三層,則在每一層加上平座、幢身和幢檐,像三級寶塔一樣。幢身上刻有經文,所以叫經幢。經幢皆用石料雕琢而成,沒有用木料或其他金屬材料的。多為六角形,六面雕刻經文。也有八面的。所刻經文多為《佛頂尊勝陀羅尼經》,也有刻《般若心經》、《金剛經》、《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也有的經幢上不刻經文,甚至連佛像、圖案也沒有,這種經幢叫“無字幢”,只起奉獻供養品作用,并沒有宣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