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合同創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面向深圳地區用戶推薦吸納貧困人口補貼,就業創業補貼,企業社保補貼,企業貧困人口補貼。
根據《深圳市人民關于印發深圳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20〕5號)九條“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將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補貼標準提高至5000 元
二、退出實施部分項目?!熬蜆I見習實訓補貼”“期間孵化基地運營補貼”“中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補貼”“高校畢業生職業介紹補貼”等4個政策自2021年9月30日起退出實施。退出實施的項目,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補貼申請,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受理的項目除外。
三、強化資金審核監管。清單涉及的補貼項目原則上在各級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補貼核查常態化工作機制,綜合運用大數據比對、實地核查、部門協查等方式,對核查過程中發現的錯發、漏發行為,要及時糾正;對以不實承諾或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就業補助資金支出的,責令退回資金。
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
補貼條件:
1.用人單位招用脫貧人口,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為招用人員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且當前參保狀態正常。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補貼標準:每人5000元。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項補貼與其他吸納就業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補貼期限:一次性。
其他事項
(一)以就業困難人員身份享受政策時,各項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享受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以及國家和省其他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以高校畢業生身份享受政策時,各項社保補貼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以創業者身份享受一次性創業資助、租金補貼的,在所創辦單位注銷前,不得享受就業扶持政策(靈活就業社保補貼除外)。
(二)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參照企業享受有關就業補貼政策,涉及企業劃型認定的,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的“其他未列明行業”規定執行。勞動者到上述單位就業的,視同到企業就業。
創業6個月可申請創業資助
不僅僅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如貧困勞動力創業同樣可獲得省財政補貼。
《通知》明確,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貧困勞動力,可按規定申請創業培訓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扶持。
對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和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資助標準和程序按參《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創業帶動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