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杭州舉辦“EPC項目招投標、造價、索賠與審計暨全過程管理實務疑難問題解析”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2019]12號)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為進一步規范工程總承包合同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形式,確保真正實現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階段工作深度融合,促進優化資源配置和提升勞動生產效率,地方住建部門也制定了相關“工程總承包合同計價規則”,比如《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計價規則(試行)》(〔2020〕27號)、《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項目計價辦法(暫行)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計價的指導意見》(川建行規〔2022〕12號)等。
EPC項目造價管控、計價分歧、合同糾紛、索賠與結算審計疑難問題越來越引起各市場主體的高度重視。EPC設計變更、人工材料漲價、計價糾紛、結算糾紛、工程款糾紛等等各類EPC項目造價問題嚴重困擾著各參建方,如何在造價層面予以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以及產生糾紛后如何有效處理?EPC項目工程造價有哪些新特點?EPC合同糾紛的計價與結算有哪些熱點與難點問題?如何確定EPC項目造價?這都是在EPC工程實踐中亟需掌握的重中之重。為了確保EPC項目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特舉辦此次培訓班?,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EPC項目招投標難點問題及應對
1.EPC項目,發包人對圖紙的審核同意后,承包人對審核同意的圖紙優化,未改變《發包人要求》,能否扣減優化部分的費用?
2.EPC項目,發包人圖審后,承包人的優化,算變更嗎?
3.EPC項目,建筑面積單方的計價方式,是按發包人要求施工,還是按圖施工?
4.EPC項目,暫估價結算,材料、設備及工程,能否直接增加管理費、利潤、稅金?詢價記錄起什么作用?
5.EPC項目,樁基檢測費是否可以作為增加的措施費要求簽證?
6.EPC項目,總包單位將精裝修工程另行分包,合同計價形式約定按施工圖預算下浮,合同簽訂時沒有施工圖預算,如何處理?
7.初設圖有錯誤問題,投標時未發現,中標后,改正這些問題對造價有重大影響,如何處理?
8.建設單位招標漏項的部分和總包方放棄的分部分項,建設單位再發包,是否為肢解發包?
9.勘察設計如何取費?
10.同一單位工程內工程變更,單招標,是否構成肢解分包?
11.投標人踏勘了解工地情況,與索賠?
12.投標人須知、通用條款、條款約定不一致,如何處理?
13.暫估價內容,公開招標是否變相剝離了總承包單位自行承攬工程的范圍?
14.招標沒約定的臨時建設費用,能否主張?
15.招標限價與發包人要求不匹配,如何處理?
(二)EPC項目采購招標難點問題及應對
1.EPC項目,結算后投資總造價不超概算,但是設備購置及安裝結算價超過了設備費的概算,上述情況屬于投資超概算問題嗎?
2.EPC項目,未完工程的工程款能否按照定額扣減法,定額比例法等方法進行計算?
3.房建EPC項目,總價包干,甲方如何管控質量,特別是精裝修工程的項目,發包人要求中能否約定檔次?
4.EPC招標控制價如何沒置,是否需要編制工程量清單?或者不提供工程量清單,可否要求投標人偏制投標單價,并以中標單價結算?
5.主要材料設備的參數指標和品牌檔次,限額標準
6.招標文件規定,招標人不對限額清單準確性負責,限額清單的工程量為中標人完成的基本工程量,且總價包干,中標人承擔除按合同約定進行調價外的一切風險,是否可行?
7.招標清單無品牌要求,投標按普通品牌報價,后甲方了品牌,如何調差價?
8.招標清單漏項的工程暫估價費用,應該由哪一方來承擔?
9.招標范圍遠大于施工圖預算的范圍,結算方式也未包含簽證變更及前期費用,如何處理?
10.暫估價材料分多次招標,不同次招標的中標價格差別很大,如何處理?
11.隱蔽驗收資料與施工圖不一致,能否據實計算調整?
12.業主的供料規范要求及產品定義
13.樣品主要是結合效果圖,進行單項系統的封樣
14.新定額發布后,主管部門未再針對原定額發布相應的調整系數或辦法,如何處理?
15.圖紙量少于招標量,如何結算?按總價合同結算還是按實際完成的圖紙結算?
(三)EPC項目造價難點問題及應對
1.EPC項目,發包人要求,項目總概算中建安費為限額設計,限額設計是否以概算為依據?
2.EPC項目,通用措施費、措施費,如何計???
3.EPC項目,咨詢費,誰來出?
4.定額計價,有可套用的適用項就應套取,價格高低都應認同況且并非超量或政策性調整原因,在原合同清單中也無此項類似單價可參照,如何處理?
5.EPC項目,甲方招標前只做了可研,沒做初步設計,沒有估算清單,憑經驗估了個限價。中標后做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預算時,發現與招標限價超出至少10%。設計進行了優化,還是超出招標限價10%。EPC合同價款約定:建安費按定額計算,當建安費超過招標限價時,超出部分由承包方承擔。問:工程施工實際建安費超出了合同價10%,甲方應如何處理?不調價面臨停工,調價違背了合同?
6.概算中二類費用,按項計費與按定額計價,超出概算的費用,如何處理?
7.工程變更的內容可立拆分,是否可以走招采程序?
8.工程大部分是在新定額發布之后完成,人工費、定額附材及機械費等,如何調整?
9.合同約定設計變更參照地方計價依據,但按定額套取的價格明顯,如何結算?
10.基礎單價、費率、組價模式取費基數?
11.甲方要求更換材料品牌,乙方如何調增結算價?
12.勘測設計圖紙不準確,土方量出現大量偏差,如何處理?
13.考慮施工難度,投標報價比定額高的費用,如何處理?
14.設計變更,認質核價,采用變更估價相似原則,還是重新組價原則?
15.有沒有的EPC模式變更管理辦法?原簽定合同中約定合同總價下浮,材料價格波動影響,遇今年材料丈幅上漲的情況,還能否進行調整?總承包管理辦費,取費比例的規定?
(四)EPC項目合同價款難點問題及應對
1.EPC程總承包項目合同中標價采取全費率下浮8%進行中標,當實際發生費用因本項目的標準提高而遠遠超出合同總價,可否按照原合同總價進行結算,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2.EPC工程總承包管理費,是否默認在投標的建安費之列,有沒有必要單列入招標子目?
3.EPC工程總承包中標進場多久之內提交合同內預算,比較適宜?
4.EPC項目,承發包后完成的概算,是否具有約束力?
5.EPC項目,業主供材,單價中能否含材料費?
6.按舊定額簽訂合同,按新定額結算,是否違背招標投標法規定?
7.超概算后,屋面工程,甲方單招標,是否存在肢解發包?
8.設計方案大幅變動,導致招標設備參數變更,造價翻倍,怎么處理?
9.施工圖預算基準日如何確定?
10.施工圖預算由設計院編制還是施工企業編制?
11.招標人是否有依據在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進行對報價的調整和將來的結算審核?
12.招標文件工期小于合同工期,可否增加趕工補償費?
13招標文件是工程總承包,分別簽署施工合同與設計合同,如何處理?
14.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自行估算項目特征并報價,如何處理?
15.按定額編制出來的結算價比投標報價多,怎么合理處理相應費用?
(五)EPC項目結算難點問題及應對
1.EPC清單招標鋼質入戶門洞口尺寸,規格型號綜合,清標普通單扇門,現改成子母門能調價嗎?
2.EPC施工圖比投標設計做法提高了幾百萬,預算總價不超合同總價,該不該認提高的?
3.EPC項目,概算偏低,定額標準,概算,如何結算?能否調整概算?如何調整?
4.EPC項目,模擬清單報價,總價合同,結算,以審定單價和實際工程量,經審計結算。施工圖量,大于,清單量。結算,按總價,還是單價?
5.EPC項目,未招標,無商務標,如何結算?
6.超出合同要求的安全措施費,能否簽證,如何結算?
7.甲方原因已超過兩年未開工,如何處理?
8.進度款給付的約定,能否用于結算?
9.開發商違約解除合同,已完工程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的可得利潤、撤場費用損失,如何索賠?
10.開據的發票能否作為審價依據?
11.項目特殊及定額缺項,如何確定施工圖預算?
12.乙方再把漏簽的工程量和漏算的工程量再補上是否合理?
13.原設計放坡變更為樁板擋墻,包干措施費能否調整?
14.工程招標后,未簽施工合同,材料漲價如何處理?
15.部分確實發生的施工,造價鑒定機構可否以施工量無法計量為由,而不予認定相應工程價款?
(六)EPC項目審計疑難問題
1.EPC項目,合同約定,施工圖預算項目預算單價不得招標定價,增加費用承包人自行承擔。其中“招標定價”是指什么價格?
2.EPC項目,圖審已過,是否還可以對圖紙進行優化?或者直接砍掉部分工作量?
3.EPC項目,有哪些方式可以控制成本?
4.定額消耗量只是綜合考慮的一種數據,不可能每個鋼筋數據與每個實際工程完全一致?
5.合同約定,工程變更不調整價款和工期,如何處理?
6.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約定,合同履行期間是哪個時間?
7.市場詢價差異也較大,如何處理?
8.通過推理的辦法來否定簽證單上的工程量,是否可行?
9.位置發生設計變更,如何調整綜合單價?措施費不能按實施比例進行分攤的理由?
10.現有定額內缺項子目,如何財政評審,如何結算?
11.項目結算,經中介審核后,乙方認為價格低,如何處理?
12.項目可研編制時間與實際施工時間間隔太久,超出概算,如何處理?
13.乙方在報結算時漏項,造價管理部門有沒有規定不能補報?
14.主材甲供,如何扣除?
15.專項資金項目,單價異常、不合理,如何處理?
(七)EPC項目其他難點問題及應對
1.總價合同要考慮總價對應的范圍,如何處理?
2.總承包服務費未發生,預算包干費按合同建筑面積計取是否妥當?
3.總包合同約定勘察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自行復核,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如何應對?
4.受征地影響的施工降效費用,如何處理?
5.審計方能否修改預算單價和合同總價,是否違背EPC合同?
6.人工費市場價與定額價的差額,如何處理?
7.模板和垂直運輸費等招標清單的計量單位為項,能否據實結算?
8.考慮施工難度,預算報價比定額高的費用,如何處理?
9.據實結算,是按實際人工費和機械費做書面簽證,還是按信息價調整?
10.經認證的高支模方案增加的費用是否可以按實計取?
11.結算書只有造價咨詢企業的公章,沒有造價人員簽字和蓋職業印章,是否有效?
12.甲供材結算,預算報價的輔助材料費能否扣減?
13.工程量差異,概算價計算有誤,超出概算的費用,如何處理?
14.概算定額與實際施工圖有差異增加的費用,如何處理?
15.對于價款增加部分工程,應如何處理才不違規?
二、授課師資
屆時特邀主要講授工程總承包及EPC項目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建設與審計法規、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建設項目審計、工程項目融資等課程實戰派師資蒞臨授課,授課內容詳實,理論深厚,案例清晰,而且善于調動學員積極性,通過發問、啟發、學員參與等多種形式互動,授課效果非常好,深受廣大學員喜歡。
三、培訓對象
各地建設項目監管部門、工程交易中心、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各業主單位從事項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項目建設、開發、審計等相關部門人員;各建筑施工企業、工程公司、總承包公司、設計院、成套設備公司、國際招標公司、設備材料供應商、律師事務所及各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市場開發、法務專員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與EPC項目管理的所有管理者。
四、時間及地點
2023年 05 月18 日- 20日(18日報到)杭州市
2023年 06 月02 日- 04日(02日報到)長沙市
2023年 06月 15 日- 17日(15日報到)北京市
2023年 07月 12 日- 14日(12日報到)青島市
2023年 08 月11 日- 13日(11日報到)南昌市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3500元/人(費用含會務費、資料費、稅費、午餐費)
六、報名方式
報名咨詢周震
報名咨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