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應易于重復利用(Reuse)或易于回收再生(Recycle)。通過多次重復使用,或通過回收廢棄物,生產再生制品、焚燒利用熱能、堆肥化改善土壤等措施,達到再利用的目的。既不污染環境,又可充分利用資源。
包裝廢棄物可以降解(Degradable)。為了不形成的垃圾,不可回收利用的包裝廢棄物要能分解腐化,進而達到改善土壤的目的。世界各工業國家均重視發展利用生物或光降解的包裝材料。
包裝材料對人體和生物應無害。包裝材料中不應含有有毒物質或有毒物質的含量應控制在有關標準以下。
在包裝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均不應對環境產生污染或造成公害。即包裝制品從原材料采集、材料加工、制造產品、產品使用、廢棄物回收再生,直至終處理的生命全過程均不應對人體及環境造成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