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22年建設項目造價精細化管理實務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一、培訓內容
(一) 新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征)》深度解讀及應用操作
1.新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征)》(建司局函標〔2021〕144號,以下簡稱“《新清標(征)》”)修訂背景介紹;
2.工程造價構成與性質分析及《新清標(征)》中關于高投標限價編制與監管的改革政策;
3.計價方式和合同形式分析及《新清標(征)》中關于招標清單屬性、總價合同價格結算的突破性規定;
4.計價包干分析案例及《新清標(征)》中關于措施費包干計價的新規定
5.工程計量支付及《新清標(征)》中關于過程結算的新規定;
6.工程計價風險與價格調整及《新清標(征)》中關于固定價格與情勢變更的規定;
7.工程量變更結算案例及《新清標(征)》中的新規定;
8.工程簽證與材料認質認價管理及《新清標(征)》中的新規定;
9.暫估價項目計價案例及《新清標(征)》中相關新規定;
10.總承包服務費計價案例及《新清標(征)》中關于甲供材料設備計價與結算的新規定。
(二)新造價相關政策文件解讀
1.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中相關計價規定;
2.住建部《關于加強和改善工程造價監管的意見》(建標〔2017〕209號);
3《招標投標法》修訂基本精神啟示;
4.新版《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訂核心亮點、條款宣貫解讀;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解讀及應用;
6.《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解讀及應用。
(三)招投標環節過程控制精細化管理與操作方法
1.“招標工程量清單”跟蹤控制及對策;
2.招標文件編制以及合同約定要點;
3.“高投標限價”跟蹤控制及對策;
4.材料、設備、工程暫估價及甲乙供材料招投標關鍵;
5.招投標環節過程精細化管理的要點;
6.招標文件中價格風險的約定方法與要點。
(四)合同約定環節過程精細化管理
1.合約規劃及審查談判要點;
2.合同約定原則、方法以及跟蹤控制對策;
3.合同約定中涉稅條款的處理與風險防范;
4.合同約定類型的選擇及各種合同類型的約定策略;
5.合同約定內容、效力以及跟蹤審查對策;
6.各種不同合同類型下發、承包的合同風險約定對策。
(五)合同價款調整環節精細化管理
1.合同價款調整的政策原則;
2.法律法規變化導致價款調整跟蹤控制對策;
3.工程變更導致價款調整的跟蹤控制對策;
4.暫估價導致價款調整跟蹤對策;
5.誤期賠償導致價款調整的控制;
6.施工索賠導致價款調整的控制;
7.暫列金額導致價款調整的控制;
8.變更、簽證、索賠及價款調整控制技巧。
(六)合同價款支付環節過程精細化管理
1.合同價款支付的總體稅控籌劃;
2.預付款支付的跟蹤控制及對策;
3.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控制對策;
4.總價措施費用支付的控制對策;
5.進度款支付過程中的控制對策;
6.工程價款跟蹤管理工具;
7.價款支付中承包方“停工權”使用及應對。
(七)工程審計、監督與結算過程精細化管理
1.當事人約定以行政審計、財政評審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的處理;
2.當事人申請進行司法鑒定的處理;
3.不影響雙方結算協議效力的情形;
4.如何處理中標合同約定與以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不一致;
5.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結算依據,能否變更結算約定;
6.資質范圍出具審計報告,審計結果能否作為結算依據;
7.審計結果是否影響雙方當事人結算協議的履行;
8.審計機關對發包人的竣工決算,審計結果對承包人與實際施工人約定的結算方式的影響;
9.合同約定的決算審核部門審核結果能否作為結算依據;
10.工程結算審計及案例分析。
二、培訓對象
1.各地方有關建設規劃、工程建設、監督管理等部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代理單位以及建設工程交易、投資項目評審相關人員。
2.各業主單位項目管理、合同管理、造價管理、建設開發、財務審計等相關部門人員。
3.各類建筑施工企業、工程規劃設計、設備材料供應、招標投標機構、投資咨詢服務、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負責人。
三、授課
擬聘請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行業協會等參與政策制定、文件編寫,且具有較深理論和實踐經驗的結合亟待解決的熱點問題、經典案例,進行全面、系統、深入的講解和研討。
四、時間地點
2022年03月18日—23日(18日報到) 廣州市
2022年04月08日—13日(08日報到) 成都市
2022年04月22日—27日(22日報到) 武漢市
2022年05月12日—17日(12日報到) 太原市
2022年05月26日—31日(26日報到) 青島市
2022年06月16日—21日(16日報到) 呼和浩特市
六、會務費用
A.3600元/人(含:師資、教材、場地、茶歇、午餐、結業證書費等),住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B.5600元/人(含:師資、教材、場地、茶歇、餐費、結業證書及標準間合住費等),如需單住請按住宿標準補房價差。
七、報名辦法
報名咨詢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