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標準:
(一)達到本規定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技術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越野報廢車輛特點:
?。ㄒ唬﹫髲U車輛隱患多。機動車輛達到報廢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靈活性、穩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時時存在,嚴重威脅著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ǘ﹫髲U車改頭換面,以次充好。一些報廢車輛到了報廢年限,通過*、更新車身顏色等偷機取巧的辦法改頭換面與一些被偷、盜、搶的車輛混雜在一起,讓購買者無法辨認。
?。ㄈ┮渍T發交通事。由于報廢車輛機械性能差、零部件老舊,再加上駕駛員為了載客、拉貨、賺錢,擅自重裝、改裝、破壞車輛構造的均衡和穩定,如果在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將會導致各種故障的發生,直接影響行車安全,誘發危險。
?。ㄋ模﹫髲U車肇事無保障。報廢車輛一旦發生事,因無牌無證,并且車輛不值錢,往往棄車而逃,給有關部門偵破事增加了難度,并直接導致了一些事的無法偵破。加之報廢車輛沒有參加任何保險,導致肇事者無力承擔賠償費用,傷者無醫費。而我國目前道路交通事救助資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影響社會穩定和安定。